眼看炎炎夏日高温来袭
很多小伙伴会去泳池清凉一下
你去的游泳场馆安全性如何?
划重点
除了救生圈、救生杆等设施
救生员
是抢救意外的最后一道防线
近日,在一正常营业的游泳场馆中,执法人员发现现场救生员人数没有达到规定最低配置标准3人,违反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游泳是大家健身娱乐的好方式,但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也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之一。2013年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公告发布《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含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
救生员是经营公共游泳场馆必须配备的专业人员之一。游泳场馆一旦发生溺水,黄金救援时间仅4-6分钟,救生员作为安全守护者,担负着保障游泳者生命安全的作用。
若救生员缺位或者数量不足,会将泳客置于没有保护或保护力不够的环境中,一旦发生意外且没有救生员标准施救,极易酿成伤亡悲剧。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到游泳场所游泳健身前,先看该场所是否有体育主管部门发放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体育部门在发证前会对游泳池的各种应配备设备和人员进行把关审核,千万不要选择没有安全保障的无证泳池。
根据《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的规定,水面面积在250㎡及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3人;水面面积在250㎡及以上的游泳池,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游泳救生员。而且这些救生员必须持证上岗,没证的“临时工”可是不合格的。
池面应设有醒目的水深度标识,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深浅水区隔离带。游泳池浅水区水深应不大于1.2m,儿童游泳池的水深应不大于0.8m。此外,游泳场所应配备救生圈、救生杆、护颈套以及急救药品、氧气袋等“救命神器”。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
大潮君提醒
经营游泳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更是要牢牢把安全摆在第一位
才能安心游、放心游~
来源:海宁综合执法资讯
安全无小事
支持严查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