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海宁市范围内
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将继续面向社会免费开放
其中每天开放50所
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开放10所


为保障良好的秩序,更好地为居民服务,希望进入校园进行健身运动的居民自觉做到:
1.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优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遇场地设施维修维护、学校举办重要活动等特殊情况时,请注意关注学校的暂停对外开放的告示。

2.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经人工登记或电子登记,在限定的开放时间内在列入开放的场地设施范围内活动,不得进入非开放区域。禁止在校园内开展商业广告及各类营利性活动。
3.爱护公共财物,不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及易爆、易碎等物品进入,车辆不进入校园,不在运动场内骑自行车,严禁用刀子及其它利器切割、穿刺跑道。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保持校园环境卫生,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酗酒,不在校园内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乱涂乱画,不携带宠物进入校园。自觉控制噪音等,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5.提高安全意识,科学健身,量力而行,正确使用运动器材设施。儿童、老人进入活动场地锻炼时要有专人陪同,有基础疾病不宜运动的居民请勿入校锻炼。
6.凡入校健身者因违反规定或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均自行承担责任。2026年海宁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公众责任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公司承保,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在24小时内及时自行向该保险公司报险,客服电话:95518。
来源:海宁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