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朋友注意啦
海宁市教育局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6学年海宁市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事关孩子入学
请一定要认真阅读哦

(二)遵循“两证优先”、“分批录取”原则。
注:新生户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证件材料的取得时间及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31日。证件办理超过截止时间的,可以正常参与网上报名预登记,但将影响录取批次和学校。
非海宁市户籍新生,监护人办理的积分以对应批次新生网上报名预登记结束当日的分值为准。
◆ 4月中旬:发布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告;
◆ 5月20日~24日:第1至6批次新生网上预报名;
◆ 5月31日前:第1至6批新生的材料审核,受理错过网上申请的新生进行线下补登记申请;
◆ 6月18日前:第1至6批新生预录取名单公示,发放录取通知书;
◆ 6月25日~29日:第7、8批次新生网上预报名;
◆ 7月5日:第7、8批新生现场材料审核,受理错过网上申请的新生进行线下补登记申请;
◆ 7月16日前:完成申请新生的统筹调配、公示、录取等工作;
◆ 7月底前: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根据教育局安排进行补录。
(二)报名办法:所有新生均通过“浙里办APP”或者“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第1-6批新生家长(监护人)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申请后,各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进行材料审核,线上与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线上无法验证的,由报名点学校通知家长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第7、8批新生家长(监护人)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申请后,均需参加7月5日的现场预报名,届时须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进行线下核验。
(三)录取办法:按教育局核批的招生计划分批录取。
1.第1~3批:如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同批次中主要证件(房产证件、户籍)的办理时间先后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至其他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第4~8批:根据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不够时,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第4批次按落户时间排序,第5、6批次按房产证件时间排序,第7批次按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或单位社保缴纳时间排序,第8批次按新市民积分高低排序。
四街道内学校招收第7、8批新生时,营业执照或单位缴纳社保时间须达三年及以上(正常营业、在缴状态)。招生计划未满的学校,经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3.未参加网上登记申请的,网上登记申请截止后更换新生申请材料信息的,申请材料的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错过报名的,按同批次靠后原则,由教育局根据补报名时间及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4.各年龄段插班生由学校进行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7月6日;学区内户籍生无法录取的,由教育局协调统筹安排。
招生咨询电话:87297963、87229863、87223239(教育局基教科)。
来源:海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