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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海宁明天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3 小时前   浏览:15   来源:海宁人网

刚刚

海宁发布最新预警



海宁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接嘉兴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嘉重污染指令〔202510号)通知我市122021PM2.5浓度将较长时间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级别。于12200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措施具体解除时间根据预测预报情况另行发布。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或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和尾气排放;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做好洒水喷雾降尘、车辆进出冲洗、物料扬尘控制等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下,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采取以下措施:

  • 纳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减排清单的相关涉气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企业绩效分级,严格落实黄色预警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

  •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停止作业,对物料采取苫盖或喷淋等抑尘措施;

  • 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切割打磨、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车运输、道路开挖、路面铣刨等涉气作业;

  • 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评价等级为D级的建设工地和建筑拆除工地全部停工,停止使用建筑和市政工程机械,停工工地落实好防尘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并做好施工现场保洁工作;

  • 增加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频次

  • 加强交通管制,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除民生保障车辆、特种车辆等特殊车辆外)在城市规定区域禁行;

  • 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增加对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燃煤锅炉、工业企业(高架源)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海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1219



来源:海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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