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时30分
市防指将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I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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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至II级的通知
根据《海宁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指决定于2024年9月16日9时30分将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II级。鉴于目前我市内陆及沿江风力仍较大,请各镇(街道)、各部门继续做好转移人员等风险管控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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