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全市区域核酸筛查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落实“早发现”防控措施,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嘉兴市防控办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区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检测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人员。 二、采样检测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1月15日:16:30-19:30,长安镇、斜桥镇、马桥街道; 11月16日:6:30-9:30,硖石街道、海昌街道、海洲街道;16:30-19:30,许村镇、丁桥镇、袁花镇; 11月17日:6:30-9:30,硖石街道、海洲街道、海昌街道;16:30-19:30,周王庙镇、盐官镇、黄湾镇。 采样地点以各镇(街道)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当天非区域核酸筛查时间段,相关镇(街道)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部分开放; 2.请携带智能手机或提前准备好核酸检测采集预约码(健康码、居民身份证),采集点同时需要扫“嘉行码”; 3.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务必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及卫生,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4.健康码红、黄码人员或处于居家管控期等人员由村(社区)或企业网格通知,另行安排检测时间和地点; 5.48小时内接种过疫苗的人员禁止采集核酸(接种超48小时后自行前往社会采样点核酸检测一次即可)。 为了您的健康安全,请支持配合区域核酸筛查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点检测。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核酸检测开展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