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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6 01: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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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硖石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4学年大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硖石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通常指母亲,下同)买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口和“有效房产”均在硖石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口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硖石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硖石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署劳动协议,且由单位缴交嘉兴公积金)。
备注说明:
1.新生户口落户地址为农村自建房,房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父辈的,无论自建房是否已申领产权证,均属于户口所在招生辖区的“双证生”(不包括跟房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口)。如用其他“有效房产”申请就读幼儿园,则属于B类生。
2.“有效房产”是指具有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城镇商品住宅房,房产用途标明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通常指母亲,下同)或祖上(爸爸妈妈、外公奶奶,下同);新生和监护人跟其他人共有的房产,新生和监护人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祖上跟其他人共有的房产,祖上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父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内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口落在此房产内。新生本人及监护人与父辈共同共有房产、份额各为50%的,如新生本人和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内均无其他房产,且新生户口在此房产内的,可认定为父辈“有效房产”。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3.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政府动迁安置房合同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往新生户口的,如新生户口在拿掉旧房内,视作新生户口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
二、招生计划及服务区
1.招生计划:6个班(包括市属民办B服务区的1个班)。
2.招生服务区范围:赞山社区部份(赞山新村,高丰新村,高丰路);花园社区部份(新海华苑);荷叶村;双合村;联和村;军民村;永兴村;南漾村;杨汇桥村;西环村。
三、招生工作安排
★所有“招生类别”的新生父母均进行网上登记申请,办法见《2024学年绍兴市幼儿园大班招生通告》。
(一)A类生
网上报考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11日17:00,以线上与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为主,线上难以验证的,由幼儿园通知父母提供相关护照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初审。
★4月28日,幼儿园公布拟投档名单,张贴在幼儿园旁边和陌陌公众号进行公示(陌陌搜索公众号“海宁市硖石街道中心幼儿园”即可查看,下同)。
★5月6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新生,幼儿园领取《录取通知书》,父母凭新生《预防接种证》、户口本(或身分证)原件到幼儿园门卫(高丰路115号)发放,逾期视为手动舍弃。发放时请将新生《预防接种证》原件交幼儿园。
(二)B类生、C类生
父母网上登记申请后,幼儿园按照第一次A类生投档情况,于5月7近日公布剩余学位数;网上报考时间为2024年5月7日8:00至5月9日17:00,逾期系统关掉;报考时间先后与幼儿园投档无关。未网上登记申请的A类生,同时出席现场填报名。
★5月18日8:00~16:00,父母抵达幼儿园(高丰路115号)进行现场预报考及材料初审,需携带相应“招生类别”材料原件和打印件。
A类生:防治接种证、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B类生:防治接种证、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C类生:防治接种证、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动协议和医保收取证明。
如新生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本,须提供新生出生证、监护人离婚证等相关材料,以证明亲子关系。
★5月22日,幼儿园公布拟投档名单,张贴在幼儿园旁边和陌陌公众号进行公示。
★5月27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新生,幼儿园领取《录取通知书》,父母凭新生《预防接种证》、户口本(或身分证)原件到幼儿园门卫(高丰路115号)发放。发放时请将新生《预防接种证》原件交幼儿园。
(三)其他
1.填报名投档:6月末前,如还有剩余学位的随时进行补招生,父母可到幼儿园进行咨询和登记申请,已投档的新生不可重复报考,否则全部作废。
2.“长幼随园”:符合“长幼随园”政策的新生不出席网上报考,父母于3月末前向幼儿园递交相关申请材料,经硖石街道办事处初审认定后,与同一“招生类别”的新生同时进行投档。
3.新政生: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明晰规定的新政生,于4月15近日申请,教育局初审安排至幼儿园后,电话通知父母申领相关手续,不出席网上报考。
四、录取方式
(一)第一批(网上登记的A类生)
已网上登记的属于本招生辖区内的A类生确保全部投档。
(二)第二批(5月18日现场预报考的新生)
1.预报考人数未超出幼儿园剩余学位数,全部投档。
2.如人数超出幼儿园剩余学位数,按“招生类别”录取:
A类生→B类生→C类生
3.就像一“招生类别”无法全部投档,按“录取批次”录取:
A类:本招生辖区内的A类生确保全部投档。
B1:新生户口在本招生辖区内(指挂靠户口);新生监护人在本招生辖区内有户口、有自建房(指两头门人家)。
B2:新生本人或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本招生辖区内,新生户口为嘉兴市的。
B3:新生本人或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本招生辖区内,新生户口为非桐乡市的。
C1:新生监护人在本招生辖区内经商或务工,新生户口为嘉兴市的。
C2:新生监护人在本招生辖区内经商或务工,新生户口为非桐乡市的。
(备注:C1和C2的监护人经商以持有的作为法人的营业执照为准,务工以单位缴交公积金和签署劳动协议为准。)
4.同一“录取批次”无法全部投档时,则按主要护照的代办时间先后投档(新生户口、房产证、营业执照、社保收取等)。
5.属于下述情况的,可出席幼儿园现场预报考,但排在“招生类别”同一类中的所有新生前面投档:未出席网上招生登记申请的,网上登记申请截至后更换新生户口或“有效房产”信息的,新生户口或“有效房产”的代办时间在规定截至时间(2024年3月31日)后的,超年纪缓读大班的。
6.现场预报考只容许一名父母入园,不带小孩。已第一批投档的新生,不可再出席现场预报考,一经发觉将取消前后两次的投档资格。
五、其他事项
1.现场预报考时园方留下的护照,投档者到冬季开学后返还,未投档者凭户籍本(或身分证)原件于5月25日~27日期间到幼儿园门卫领回。
2.重复登记申请,提供虚假护照等,均不给以投档。
3.中小班转学生不进行网上登记,请到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申请时间:中小班2024年4月8日~12日,地点:硖石街道中心幼儿园门卫(高丰路115号)。
4.未尽事项,以《2024学年绍兴市幼儿园大班招生通告》(海教〔2024〕32号)为准。本方案具体解释权在嘉兴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及硖石街道中心幼儿园。咨询电话:89261310、89261303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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