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4-5-16 01:13:16
|
查看: 1439 |
回复: 0
01
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斜口镇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通常指母亲,下同)买房、经商、务工的幼儿。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口和“有效房产”均在在斜口镇招生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口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斜口镇招生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斜口镇招生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署劳动协议,且由单位缴交公积金)。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上(爸爸妈妈、外公奶奶,下同);如房产跟别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父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口在此房产内。
2.新生户口在农村自建房内,房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父辈的,自建房等同于“有效房产”,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房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口)。
02
招生计划及服务区
A类生按“有效房产”地址确定(村户口按户口地址确定),B类生和C类生按照幼儿园的剩余学位给以招收。
03
招生工作安排
【4月8日~11日】:第一批报考(A类生)
网上报考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11日17:00,逾期系统关掉;报考时间先后与幼儿园投档无关。户口于2024年3月31日后迁往相应辖区的A类生,出席5月份第二批报考。
【4月27近日】:报考信息初审
《申请表》信息无法线上初审的,由幼儿园某些电话通知,父母须将相应材料递交至申请幼儿园。父母可于4月26日当日登陆报考帐号查看,初审通过的显示“材料已初审”等于已投档。
【4月28日】:第一批投档名单公示
各招生幼儿园在园旁边张贴“预投档名单”及斜口镇中心幼儿园陌陌公众号进行公示(陌陌搜索公众号“海宁市斜口镇中心幼儿园”即可查看,下同)。父母可抵达查看,也可登入报考帐号或陌陌公众号查看。未在公示名单中,报考帐号显示“审核未通过”或“未投档”的新生,可在第二批报考时进行补录名。
【5月6日】:领取第一批《录取通知书》
父母携带新生《预防接种证》、户口本(或身分证)抵达投档幼儿园发放《录取通知书》,以确认投档结果;如当日有事不能领到的,须跟幼儿园电话说明,否则作舍弃处理。
【5月7近日】:发布《第二批报考告知书》
各招生辖区通报还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名单及学位数。
【5月7日~9日】:第二批报考(B、C类生)
网上报考时间为2024年5月7日8:00至5月9日17:00,逾期系统关掉;报考时间先后与幼儿园投档无关。未投档的A类生同时进行补录名。
【5月17近日】:线上报考信息初审
父母于5月17日当日登陆报考帐号查看,如《申请表》信息全部完成线上初审并通过的,显示“材料已初审”,新生等待投档名单公示即可;如《申请表》信息无法全部完成线上初审的,显示“审核中”,则须新生父母出席18日的现场材料初审。
【5月18日】:现场材料初审
《申请表》信息无法全部完成线上初审(即报考帐号显示“审核中”)的新生,父母按照报考的“招生批次”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到申请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超年纪缓读大班等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网上报考的新生,可到现场申请报考。
【5月22日】:第二批投档名单公示
各招生幼儿园在园旁边张贴“预投档名单”及斜口镇中心幼儿园陌陌公众号进行公示,父母可抵达查看,也可登入报考帐号或陌陌公众号查看。未在公示名单中,报考帐号显示“审核未通过”或“未投档”(所选志愿均无法投档)的新生,父母可后续进行补录名。
【5月27日】:领取第二批《录取通知书》
父母携带新生《预防接种证》、户口本(或身分证)抵达投档幼儿园发放《录取通知书》,以确认投档结果;如当日有事不能领到的,须跟幼儿园电话说明,否则作舍弃处理。
【6月末前】:填报名
未投档的新生父母可于工作日时间自行抵达幼儿园进行报考登记,幼儿园按照须要安排好接待和代办手续。幼儿园剩余学位情况,可通过各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查询(见招生平台)。
04
投档方式
(一)第一批(网上登记的A类生)
1.网上登记申请的A类生确保投档在界定的招生服务区内。
2.父母网上报考后,“招生服务区”内幼儿园进行初审投档。已投档新生将不可再出席后续的报考,如发觉重复报考,将取消投档资格。
(二)第二批报考(B、C类生及未投档A类生)
1.预报考人数未超出幼儿园剩余学位数,全部投档。
2.父母网上报考时,在“招生辖区”内还有剩余学位的全部幼儿园中,按自身意愿排序补报“申请幼儿园”,系统按第一志愿界定到相应幼儿园进行初审投档;如未能投档,再按第二志愿投档,以这种推;为确保能顺利投档,建议志愿塞满,但确定不愿就读的幼儿园勿必不要选填;同时,幼儿园投档时本“招生服务区”的优先,同一“招生类别”的志愿优先,请父母依据自身条件谨慎进行志愿排序。
3.如人数超出幼儿园剩余学位数,按“招生类别”先后投档:
未投档A类生→B类生→C类生
B1:新生户口在斜口镇招生辖区内(指挂靠户口)。
B2:新生本人或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斜口镇招生辖区内,新生为招生辖区外的绍兴市户口(含两头人家)。
B3:新生本人或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斜口镇招生辖区内,新生为非嘉兴市户口。
C1:新生监护人在斜口镇招生辖区内经商或务工,新生为招生辖区外的绍兴市户口。
C2:新生监护人在斜口镇招生辖区内经商或务工,新生为非嘉兴市户口。
C3:新生监护人在本市其他幼儿园招生辖区内购房、经商或务工。
(备注:C类生的监护人经商以持有的作为法人的营业执照为准,务工以单位缴交公积金和签署劳动协议为准。)
4.同一“录取批次”无法全部投档时,则按主要护照的代办时间先后投档(新生户口、房产证、营业执照、社保收取等)。
05
其他
(一)“长幼随园”。
1.符合“长幼随园”政策的新生不出席网上报考,父母于3月末前向幼儿园递交相关申请材料,经斜口镇人民政府初审认定后,与同一“招生类别”的新生同时进行公示、录取。
2.“长幼随园”政策说明:儿子报考申请大孩冬季在读的幼儿园,在同一“招生类别”内优先投档。不受“招生辖区”“招生服务区”的限制。
(二)新政生。
1.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明晰规定的新政生,斜口镇人民政府初审安排至幼儿园后,电话通知父母申领相关手续。
2.新政生不出席网上报考,其中享受高层次人才子男优待入学的新生,父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检索“嘉兴人才码”完成认定后,步入“区县特色—海宁”模块,进行人才孙辈入学申请;组织部(人才办)完成初审后,斜口镇人民政府按不同层次人才的安置办法给以落实。
(三)转学生和大班。
1.中小班借读生由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报考,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2日,可提早一周在各幼儿园门卫查询具体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等信息。斜口镇内的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之间原则上不退学。
2.大班新生由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报考,申请时间为2024年6月7日,当日未报满的后续继续受理。可提早一周在“招生平台”“海宁教育发布”微讯号、斜口镇各幼儿园宣传栏或陌陌公众号等处查询《托班招生方案》。
3.未尽事项,以《2024学年绍兴市幼儿园大班招生通告》为准。方案具体解释权在斜口镇人民政府及斜口镇中心幼儿园。
01
登记对象
在斜口镇招生辖区内落户籍或监护人(通常指母亲,下同)买房、经商、务工的适龄幼儿。
大班:出生日期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小班:出生日期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口和“有效房产”均在在斜口镇招生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口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斜口镇招生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斜口镇招生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署劳动协议,且由单位缴交公积金)。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父辈(爸爸妈妈、外公奶奶,下同);如房产跟别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父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口在此房产内。
2.新生户口在农村自建房内,房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父辈的,自建房等同于“有效房产”,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房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口)。
02
安置方式
1.现场登记:符合条件的转学生父母依据自身的“招生类别”,选择相应的一所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申请。
2.投档原则:“A类生”优先,本服务区优先,登记幼儿园和志愿次序优先。
3.统筹投档:斜口镇中心幼儿园组织辖区内各幼儿园按照学位情况给以统筹安排。不接受统筹的视作手动舍弃。
03
时间地点
1.现场登记:登记时间为4月8日~12日(登记时间先后与投档无关);登记地点为各幼儿园门卫。
2.投档通知:按“招生类别”分批投档,由幼儿园电话通知父母。“A类生”于4月25近日;“B类生”“C类生”于6月1近日。
3.代办注册:转学生父母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抵达投档幼儿园代办注册手续,逾期视为手动舍弃。
04
递交材料
A类生:户籍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及打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
B类生:户籍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及打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
C类生:户籍本、营业执照或劳动协议和公积金收取证明的原件及打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
如新生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本,须提供新生出生证、监护人离婚证等相关材料,以证明亲子关系。
05
其他事项
1.每个转学生只能在一所幼儿园登记,重复登记、弄虚造假或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无效不给以安排。
2.同一招生服务区内的民办幼儿园之间原则上不退学,有特殊情况的家庭,在已满足服务区内转学生需求的基础上给以照料。
本方案具体解释权在斜口镇人民政府及斜口镇中心幼儿园。
编织幸福童年
绍兴市斜口镇中心幼儿园
-END-
免费发布、查看便民信息
一起来评论区留言吧! |
海宁人网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等均受到法律约束与保护。
2、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
5、系统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