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与日历

海宁在线-海宁人网,海宁房产,海宁招聘,海宁便民!海宁人【官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海宁人网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海宁人网视频号

QQ客服1

QQ客服2

    发新帖

    0

    收听

    0

    听众

    187

    主题
    发表于 2024-4-15 01:26:47 | 查看: 1295| 回复: 0


    最新公示!海宁“绿线图”来了!

    “禁止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禁止擅自占用绿地。”

    “禁止在公共绿地内,攀爬树木、驾驶车辆进入草坪,损坏树木花草……”

    今年3月,《嘉兴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实施,它的出台填补了全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的空白,对于改善城市生态和美化人居环境有着重要意义,也让海宁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有规可依”,可以更好地依法建绿、管绿、治绿。

    发布君了解到,随着《绿化条例》的落地,海宁市从 规划设计管理、加强审批管理、实施日常监管、遵循科学养护四方面,对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严格要求。例如因城市建设需要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行为,就在对审批手续、占用期限、损失赔偿等内容作了明确;又如监管方面,主管部门后续将通过双随机等方式,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移植、修剪树木等情况,开展事中事后的监管指导……

    “绿线图”公示

    绿地是城市之肺,有了《绿化条例》的保障,一些不规范的举动将被及时纠正,而通过“绿色行为”的净化,整个城市的呼吸也将更加通畅。近期,海宁市最新的“绿线图”正式公布,主要涉及以下区域。这份“绿线图”,进一步明确了海宁市城市绿地性质、范围与规模,划定了绿地界线的坐标,目前该图进入公示阶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海宁市建成区绿线公示

    为进一步定性、定量地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所确定的城市绿地,明确城市绿地性质、范围与规模,划定绿地界线的控制坐标,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定了2022年海宁市建成区绿线图,现予以公示,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踏青出游 不负美景近年来,露营、野炊等户外活动兴起,人们渴望更多的城市公共绿地空间。早在今年4月,海宁市成为浙江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城市之一,共有5个城市公园列入浙江省试点点位,包括 东山公园、鹃湖公园、赞山公园、九虎时代文化公园、城南公园(住建局南侧绿地及规划大剧院临时绿地)。这些公园绿地,根据自身特点作了不同探索,放眼未来,海宁市将在上述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市域层面的开放共享公园。 5个城市公园的开放共享内容

    绿地是群众的共享乐园,享受到了绿地的“红利”,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尊重社会公共空间的守则。对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爱护绿地环境,遵守“不践踏草坪,不攀爬、折断树木,不乱扔垃圾”等规范,当好文明市民。下面这份《开放共享公约》,希望大家一起遵守。优美的风景在眼前,而更多的“绿意”,就在你我之间。

    《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公约》

    (主要内容)

    一、爱护公园环境。不践踏草坪,不攀爬、折断树木,不损毁花草,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蒂,不乱扔果皮纸屑、口香糖残渣、包装袋等废弃物。

    二、保护公园设施。不在公园建筑物、自然景物及各类设施上涂写、刻划、张贴。不损坏公园路灯、凉亭、园内标识牌等公共设施。

    三、爱护园区水景。不向湖水内投掷废弃物,不污染水质,不在公园水体中钓鱼、游泳,不捕捞水生植物。

    四、遵守公共秩序。车辆需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堵塞道路和出入口,机动车辆不得随意驶入园区。

    五、文明遛犬。使用两米以内的束犬绳(链)牵领犬只,为大型犬只佩戴嘴套,防止影响和伤害他人,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六、文明露营。禁止明火野炊烧烤,不得擅自在园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不搞算命、看相等迷信活动,不在园内散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七、树立文明形象。使用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大小便,不袒胸赤膊,不大声喧哗,不在路面、椅子上躺卧。牢记遵纪守法,不在公园内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不组织、不参与各种非法聚集活动。

    八、提高安全意识。保管好随身物品,不带危险物品游园,注意野外防火,不攀爬护栏。家长要看护好孩子,以免发生危险。

    九、防止噪音扰民。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禁止在21:00-7:00在公园内使用音响设备器材,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END-
    免费发布、查看便民信息
    一起来评论区留言吧!
    海宁人网免责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等均受到法律约束与保护。 2、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 5、系统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Archiver|小黑屋|海宁人网【官网】 ( 浙ICP备2021025514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940号

    GMT+8, 2025-5-13 06:17 , Processed in 0.085585 second(s), 3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