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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3-5 07:44:09 | 查看: 344| 回复: 0 来自 广东省惠州市 中移铁通
    2025年3月4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1、发行人: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项名称: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

    3、债项简称:24海宁城投MTN001

    4、债项代码:102480821.IB

    5、发行金额:7亿元人民币

    6、起息日:2024年3月12日

    7、发行期限:3+2年

    8、债项余额:7亿元人民币

    9、评级情况:主体AA+,债项评级无

    10、本计息期债项利率:2.69%

    11、利息支付日:2025年3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2、本期应付利息金额:18,830,000.00元人民币

    13、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受托管理人:无

    16、信用增进安排:无

    17、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8、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基本信息:无

    二、付息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受托管理人:无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四、备注

    无。

    本企业、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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