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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2-3 22:43:06 | 查看: 863| 回复: 0 来自 上海市 上海颐翔通信有限公司电信节点
    在刑事司法领域,缓刑是一个常常被大家提及的概念,很多人心里可能都有个疑问:判缓刑是不是就意味着不用坐牢了呀?今天,咱们就从司法局的角度来详细讲讲这个事儿,让大家对缓刑有个清晰准确的认识。
    一、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但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另外,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




    小张因为一时冲动,和他人发生冲突,将对方打成了轻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小张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且自身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法院最终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小张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按时去司法所报到,参加相关的法治教育活动,也没有再做出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一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有期徒刑一年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小张也不用去坐牢了,算是顺利度过了这个考验阶段,回归到正常生活当中。
    案例二




    小李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刚开始,小李还能遵守规定,可后来他心存侥幸,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去外地游玩了好几天。他的这种行为违反了缓刑监督管理规定,而且情节较为严重。社区矫正机构发现后,及时向法院进行了汇报,法院经过审查,依法撤销了小李的缓刑,决定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两年刑罚,这下小李就得去坐牢了,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判缓刑并不意味着就绝对不用坐牢了。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再犯新罪,没有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那么原判刑罚才会不再执行;但要是违反了规定,出现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还是要去坐牢,执行原来判处的刑罚的。



    大家对判缓刑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或者疑问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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