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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7-5 13:37:17 | 查看: 4316| 回复: 0 来自 浙江省嘉兴市 电信
    近日
    嘉兴市教育局发布了
    关于二○二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工作的意见

    暑假时间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和中职学校
    于7月4日学期结束
    7月5日放暑假

    普通高中学校
    于7月5日学期结束
    7月6日放暑假

    开学时间
    2022学年第一学期
    教师于8月24日报到

    义务教育学校和中职学校学生
    于8月30日至31日报到
    9月1日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学校学生
    于8月29日报到

    此外还有家长关心的暑期托管服务


    2021年嘉兴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社会反响良好。为满足广大家 长需求、解决义务段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进一步巩固 “双减”成效,引导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意义的暑假,积极营造全社会协同育人良好氛围,日前,嘉兴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团市委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相关工作作具体部署。


    实施目的

    暑期托管服务是中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延伸,是减轻家长负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活动开展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暑期确实有看护困难的家 庭,破解暑期“学生无处去、家长看护难”的问题。


    实施原则
    (一)自愿申报

    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学生是否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作出选择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公开透明

    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学校应主动公开暑期托管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多元联动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单校组班或由当地教育部门指定有条件的学校牵头多校联合组班,也可以利用社区等资源,支持学生就近就便参与。可与各地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开展的活动相结合,统筹资源,联动推进。

    (四)公益普惠

    暑期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合理收取费用,为学生提供托管服务注重基础性和个性化相结合。


    具体安排
    (一)实施范围

    各县(市、区)均开展义务段学生暑期托管工作。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学校间协同、学校社区协同、学校基地协同等多种方式,确定具体开放学校数量和布点,接受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做到有条件的学校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学生全面覆盖。

    (二)服务对象

    具有本区域范围内学籍暑期有托管服务刚性需求的小学1-5年级、初中7-8年级的义务段在校学生,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托管工作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三)服务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在7、8月份暑假期间开展,托管服务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周(不含周六、日), 每班学生一般不超过40人,每天开始及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便于家长接送。具体时间由各县(市、 区)各校结合实际安排。

    (四)服务方式

    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设立,原则上设在辖区内中小学校,须符合中小学校园安全防范相关标准。学校组织托管服务要充分利用好学校教学资源,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一校一案”开展服务工作。

    (五)服务内容

    坚持以生为本,丰富托管内容和形式,提升学生整体素养和综合素质。

    1.基本托管服务。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自习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组织安排学。

    2.素质拓展服务。学校将托管服务与“五育”课程融合,协调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开展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劳动教育实践和职业体验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其中每天应组织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

    (六)服务费用

    坚持“自愿、公益”原则,适当收取费用,收费标准建议50元—80元/人·天(不含中餐费)。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免。


    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暑期托管服务参照放学后托管工作领导机制,强化多部门协同,保障暑期托管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学校是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的实施主体,需主动承担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2、规范师资安排
    各地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自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自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自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在有需要的情况下,也可聘请专业教练、专家学者和“非遗”传承人、“五老”志愿者等参与托管。各地团委要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暑期托管服务。

    3、完善薪酬机制

    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教职工、相关志愿者工作报酬支出方式参照《关于进一步提升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嘉教〔2019〕6号)执行。具体由学校制定操作细则,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后,报各地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备案。


    4
    加强监管考核
    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管理责任,对暑期托管服务严明“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变相强制或诱导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加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家庭收取成本分担以外的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严格执行政策,积极组织检查,对托管工作中违反“六个严禁”的问题要及时自查自纠。要加强对托管服务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和审计,确保向家长收取的托管服务费专项用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严格禁止学科类培训机构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托管服务,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5
    加强安全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要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落实校方责任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暑期托管服务所需的相关费用,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托管的学生投保平安保险。本意见自2022年暑期开始执行。各县(市、区)根据省、市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于7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来源:嘉兴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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