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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4 00: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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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尖小村西湖东侧乡村旅游用房工程家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嘉兴市尖山风情小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杨屯镇尖小村西湖东侧。
2.2招标范围:尖小村西湖东侧乡村旅游用房工程家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面积约700平方米。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照住户提供的平面格局图进行推进设计与施工,区域内布展施工总承包施行[包括整体家装、综合布线、室内强强电]等确保整个项目整体家装的全部内容(含甲醛检查)通过住户最终初验。
2.3协议计算价:约100亿元。
2.4设计、施工工期:50月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潢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建筑家装装潢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拟派施工项目总监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资质单位,联合体合同书中应明晰联合体各方权力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出席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本项目不分标段。
3.4具有投资入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兄妹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二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则个人,不得出席投标。
4.投标报考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出席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9日下午09:30,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海宁市大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报考。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大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2021年9月29日下午09时30分),地点为绍兴市尖山新区(郑楼镇)企业服务大厦1楼103(绍兴市杨寨镇治东路29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则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投标人不出席开标会。所有人员施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送到立刻离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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